申请驳回后唯一的救济措施
专利申请在进行实质审查时,经过陈述意见、修改后仍然没有消除缺陷,而做出的驳回决定。需要指出的是,专利申请被驳回后仅能选择复审这一种救济措施,而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行政复议。
增加了申请成功率
专利申请驳回具有主观性,申请人可在驳回复审中通过理由阐述并提供证据来影响专利复审委对专利的再审核,多名审查员审核更加客观。
专利驳回复审的作用
不申请复审的后果
申请驳回后,如果不申请复审那前期所做的努力都将白费,发明专利在驳回前已公开的,那意味着技术将进入公共领域而得不到任何保护。
重新申请时间周期过长
重新进行专利申请,时间成本太高,复审相对时间周期较短。
专利申请复审办理流程
专利驳回申请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驳回的原因
常 见 问 题
Q: 复审决定的类型有哪些?
A:(一)驳回决定适用法律错误的;(二)驳回理由缺少必要的证据支持的;(三)审查违反法定程序的;
Q: 专利申请驳回复审应当在什么时候提出?
A: 专利申请人应当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否则不予受理。提出复审请求的期限不符合上述规定,但决定作出后(前)提出的恢复权利请求符合细则第6条和第99条第1款规定的,允许恢复(两请求合并处理),复审请求应当受理;不符合该有关规定的,复审请求不予受理。
A:(一)复审请求不成立,维持驳回决定;
(二)复审请求成立,撤销驳回决定;
(三)专利申请文件经复审请求人修改,克服了驳回决定所指出的缺陷,在修改文本基础上撤销驳回决定。
Q: 专利申请复审的审查流程一般是怎样的?
A: 专利复审的审查流程包括形式审查、前置审查、合议审查和复审决定四个阶段。
Q: 撤销驳回决定的适用理由有哪些?
A:针对一项复审请求,合议组可以采取书面审理,口头审理或者书面审理与口头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查。
A: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将经形式审查合格的复审请求书(包括附具的证明文件和
修改后的申请文件)连同案卷一并转交作出驳回决定的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原审查部门应当提出前置审查意见,作出前置审查意见书。除特殊情况外,前置审查应当在收到案卷后一个月内完成。
Q: 专利复审的合议审查方式有哪些?
Q: 什么是专利复审的前置审查?
Q: 专利申请复审应当在什么时候提出?
A :专利申请人应当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否则不予受理。提出复审请求的期限不符合上述规定,但决定作出后(前)提出的恢复权利请求符合细则第6条和第99条第1款规定的,允许恢复(两请求合并处理),复审请求应当受理;不符合该有关规定的,复审请求不予受理。
A:根据我国《专利法》第41条第二款规定,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Q: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司法救济是怎样?
A: 1、合法原则和公正执法原则(A21.1)
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依法行政,复审请求案件和无效宣告请求案件的审查程序和审查决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
以客观、公正、准确、及时为原则,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独立地履行审查职责,不徇私情,全面、客观、科学地分析判断,作出公正的决定。
2、请求原则
复审程序和无效宣告程序都应当基于当事人的请求启动。 (A41.1 A45)
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复审请求或者无效宣告审查请求决定前撤回其请求的,其启动的审查程序终止;但对于无效宣告请求,复审委认为根据已进行的审查工作能够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决定的除外。(R64 R72)请求人在审查决定的结论已宣布或者书面决定已经发出之后撤回请求的,不影响审查决定的有效性。
3、依职权审查原则
复审委员会可以对所审查的案件依职权进行审查,而不受当事人请求的范围和提出的理由、证据的限制。
4、公开原则
除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需要保密的案件(包括专利申请人不服初审驳回提出复审请求的案件)以外,其他各种案件的口头审理应当公开举行,审查决定应当公开出版发行。
5、听证原则
在作出审查决定之前,应当给予审查决定对其不利的当事人针对审查决定所依据的理由、证据和认定的事实陈述意见的机会,即审查决定对其不利的当事人已经通过通知书、转送文件或者口头审理过程中已经被告知过审查决定所依据的理由、证据和认定的事实。在作出审查决定之前,根据生效判决或调解决定变更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应当给予变更后的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机会。
Q: 申请复审审查程序的适用原则有哪些?
Q: 专利复审请求审查决定的类型有哪些?
Q: 复审决定对原审查部门的约束力(效力)是怎样?
A:复审决定撤销原审查部门作出的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将有关的案卷返回原审查部门,由原审查部门继续审批程序。
原审查部门应当执行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得以同样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作出与该复审决定意见相反的决定。
A: (1)复审请求不成立,维持驳回决定;
(2)复审请求成立,撤销驳回决定;
(3)专利申请文件经复审请求人修改,克服了驳回决定所指出的缺陷,在修改文本基础上撤销驳回决定。
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它们的具体关系下文将详细讲解。
一、专利发明人可以写几个
《专利法》是专门用来调整专利有关的法律关系的规范,在《专利法》中没有明确的说明专利发明人的人数问题,根据“法不禁止则自由”的原则,在民法领域,一般认为在没有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做出的行为都是法律允许的。所以,专利发明人的人数是没有限制的。
一、发明和实用新型可以保护的客体不同发明。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见,发明既可以保护方法,又可以保护产品,材料等。并且,对于产品的类型也没有限制,而实用新型只能保护产品,并且,只能保护有形状和构造的产品。
专利局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发现申请有下述情形的,该申请将予以驳回。
(1)申请的主题不是发明;
(2)申请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申请的主题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
(3)申请的主题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在实践中,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一般采取以下三个步骤:
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56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产品。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分类。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从而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
一、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流程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流程:
1.申请阶段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专利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应当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应当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即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既不属于现有技术,也不具有抵触申请。
企业和个人可通过专利转让网、专利服务机构等专业平台实现专利转让。企业和个人未委托专业人员办理转让的,首先需注意专利能否转让、转让备案等问题。
1、专利复审请求人必须是被驳回专利申请的申请人以及被撤销专利权的专利权人,或者是维持专利权的专利权人或撤销专利权的请求人,其他任何人都无权提出复审请求。
专利证书是专利申请经审查合格,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满足颁发授予专利权条件,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即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发给专利申请人的专利证书,是一种法律证明文件。
发明专利的审查流程相比于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流程要复杂点,多了两个阶段:公布阶段和实审阶段,从提交材料至授权的时间也比较长,通常是2年到3年左右时间才可以拿取授权证书。
一、发明和实用新型可以保护的客体不同发明。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见,发明既可以保护方法,又可以保护产品,材料等。并且,对于产品的类型也没有限制,而实用新型只能保护产品,并且,只能保护有形状和构造的产品。
一、发明专利申请费用都有哪些?
(一)申请费
1、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900元
印刷费 50元
2、实用新型专利
500元
3、外观设计专利
500元
(二)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
一、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即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既不属于现有技术,也不具有抵触申请。
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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