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科研专项项目申报
一、项目名称
青浦区科研专项项目申报
二、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青浦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经济效益良好,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企业。
三、扶持标准
对批准立项的青浦区科研专项项目,根据企业对项目的研发投入情况和专家评审结果,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对同一项目,同级财政资金不重复资助。
四、支持范围
(一)技术研发项目
1、新材料
本年度重点支持领域为:高分子材料制备、应用与加工技术,精细化学品制备与应用技术,结构陶瓷及陶瓷基复合材料强化增韧技术,高附加值特殊钢制品加工技术。申报企业应建有区级及以上研发机构,重点支持国家火炬青浦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特色产业基地内的企业。
2、北斗导航
本年度重点支持领域为:基于北斗导航系统的定位、导航、图像、芯片等技术及相关软件研发。重点支持国家火炬青浦北斗导航特色产业基地内的企业。
3、智慧物流
本年度重点支持领域为:物流行业相关设备智能管理与应用软件研发,客户关系、客户服务等智能化系统开发。重点支持国家火炬青浦智慧物流特色产业基地内的企业。
4、人工智能
本年度重点支持领域为:机器人数据监测应用。重点支持哈工大人工智能产业园内的企 业。
(二)课题研究项目
(三)科创服务平台项目
五、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是注册纳税在本区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实施项目的相应能力
(二)技术研发项目应具有较高的技术创新性,在相关技术领域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服务产业链创新发展;课题研究项目应从我区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发挥软科学研究在决策支持和智力支持方面的重要作用,有效推进决策科学化;科创服务平台项目应结合我区产业特色,集聚各类科技创新资源,推动我区重点产业发展。
(三)资金配套要求:技术研发项目企业投入项目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例不低于5:1。
(四)项目执行期限应在本年度内完成。
(五)申报单位在申报的研究项目相关领域有较强的团队和技术基础;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六)申报单位诚信记录良好,所提交材料真实可信,不含涉密内容。
(七)企业必须提供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
六、支持方式
青浦区科研专项项目扶持资金采用无偿资助方式安排使用。
七、操作流程
青浦区科研专项项目操作流程主要包括:申报受理和形式审查、项目调查、专家评审和结果公示、产推办审核、立项和资金拨付、项目实施、项目验收、成果管理等。
八、项目验收
青浦区科研专项项目实施单位应在项目到期前 1 个月提出验收申请,同时需提交项目验收初步材料,对符合验收要求的项目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对通过验收的项目根据合同拨付项目尾款。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停止拨付尾款。
九、监督责任
评审小组对申报单位开展信用管理。在项目申报阶段,实行守信承诺和信用审查制;建立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联合惩戒,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安排青浦区科研专项项目资助扶持资金:
(一)提供虚假、伪造申报材料的;
(二)申请单位近两年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查处,且经产业部门评审后认定不予扶持的;
(三)存在拖延验收情形且情节较为严重的。
申请单位近两年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立案,正在接受调查的,暂缓使用本专项资金。对于以不正当方式取得项目扶持资金的有权撤销相关项目,追回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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