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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区长质量奖申报

闵行区政府对获区长质量奖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金奖组织每家50万,银奖组织每家30万,金奖个人每人5万,银奖个人每人3万,创新单项组织奖每家20万。

一、项目名称

上海市闵行区区长质量奖申报

二、申报对象

在闵行区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在区域内和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组织和个人。

三、资助标准

区政府对获奖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金奖组织每家50万,银奖组织每家30万,金奖个人每人5万,银奖个人每人3万,创新单项组织奖每家20万。

四、申报条件

申报区长质量奖的组织,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区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行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建立了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或其他相关的管理体系,形成了自我完善的质量改进机制;

(三)具有卓越的经营绩效,近3年来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质量水平处于区内同行业领先地位,近3年未发生亏损;从事非营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位于本区前列;

(四)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度较高。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3年内不得发生以下事项: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行业规定)及质量方面的有效投诉;省级(含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其它规定的行为。

申报区长质量奖的个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区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5年以上;

(二)有较强的质量创新和改进意识,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

(三)具有卓有成效的质量管理理论研究成果或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提高质量做出了突出贡献;

(四)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个人所属的组织3年内无重大社会影响的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

申报闵行区区长质量奖(创新单项组织奖),应符合以下条件:

1、建立了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或其他相关的管理体系,形成了自我完善的质量改进机制;在标准、研发、服务、管理和商标品牌等某一领域有明显创新示范作用;

2、申报组织原则上应具有卓越的经营绩效,近3年来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质量水平处于区内同行业领先地位,近3年未发生亏损;从事非营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位于本区前列。如未达到相关要求,须上报闵行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办一事一议。

3、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顾客满意度较高。

4、积极履行社会责任,3年内无重大质量、环境、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行业规定)及质量方面的有效投诉;无省级(含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无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其它规定的行为。

五、申报时间

在区长质量奖组织奖、个人奖基础上增设创新单项组织奖,表彰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某个方面有突出成效和创新成果的组织。双数年评审组织奖和个人奖,单数年评审创新单项奖。

六、监督责任

申报闵行区区长质量奖的组织或个人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闵行质量奖荣誉的,经核实后,由评委会报请区政府批准后,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奖牌、证书、奖金,并予以通报批评,5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

 

 
创建时间:2019-10-19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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