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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张江科学城专项发展资金支持创新创业环境实施细则》政策受理通知

《上海市张江科学城专项发展资金支持创新创业环境实施细则》近日已发布,现正式开始政策受理工作。本次受理“十三五”期间2018年12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项目。请企业抓紧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工商注册地和财税户管地在张江科学城或张江核心园内、且符合科学城发展导向的单位,对科学城建设发挥重要作用的各类机构(清单式管理),提升科学城环境和功能而实施的重大项目,可申请本专项资金。

  二、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

  申报条件详见附件《申报指南》。

  三、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1、申报流程

“张江在线”下载申请表、填写完整;

  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至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并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至zhangjiangzc@163.com邮箱,文件名:申报年度-政策编号-企业名称,如2016-9-xx公司。

  2、注意事项

  本《细则》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申请本专项资金的企业必须通过环保合规性审核,如在2016年至2018年受到过环保行政处罚的,将不予受理。其他不良信用企业亦不予受理;

  受理审核完成后,相关企业名单将于“张江在线”予以公示。

 

 

                上海市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

                      2019年4月26日

创建时间:2019-04-26 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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